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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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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淄博众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现将相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招聘、公平竞争、公开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详情扫“附件1”二维码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身体健康,符合企业人员录用体检标准。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作风严谨,品行端正、品德优良、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具有岗位任职所要求的专业能力,服从招聘单位安排分配,履行各项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团队合作精神以及饱满的工作热情。

(五)学历、年龄、工作年限要求请查看附件《招聘计划表》,且学历相关证书应于2026年9月5日前取得。年龄、工作年限时间计算截止2026年9月5日。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4.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现役军人;

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7.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定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一)有关时间

报名时间:2026年9月5日17:00—9月9日17:00。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扫“附件2”二维码,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资料。

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报名终止前可修改报名信息,报名终止后(2026年9月9日17:00),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真实一致,提交的应聘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应聘人员的信息、材料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网上初审

严格按照招聘岗位任职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完整填写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和材料。在任何环节、任何时候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欺骗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资格审查结果将淄博众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网公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官网发布信息。

(四)笔试与面试

1.如报名人数过多,将增加笔试环节,具体时间、地点等笔试相关信息将通过官网另行通知,笔试成绩作为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范围的参考。

2.面试采取半结构化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能力以及语言表达、灵活应变、情绪控制、上进心与责任感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为保证招录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不足70分的不予聘用。

3.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面试成绩等将在淄博众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网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1.组织体检

公司统一组织面试合格人员进行入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2.组织考察

(1)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多种形式,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如经考察存在问题未查清并未处理到位的、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

(2)对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而产生的空缺名额,由招聘单位研究确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在面试人员中根据专业相关性、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拟录用人员须确保个人人事档案真实、完整、规范。如存在档案丢失、档案材料缺失、档案涂改、档案造假、档案关键信息(学历、履历、奖惩、身份等)不合规、档案无法调取或无法通过档案审查等情形,均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的,解除劳动关系,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六)签订劳动合同

招聘单位将综合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或解约证明。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用工方式及待遇

(一)用工方式

被录用人员均为派遣制用工,与淄博众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二)工资待遇

岗位工资不低于淄博市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报名时准确填写手机号码,确保全程知晓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财务岗位。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需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招聘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笔试、面试环节,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五)招聘单位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不组织应聘前培训活动,也不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费用,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六)咨询电话:18853386067。

 

附件:附件1:招聘计划表

附件2:报名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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